原创 2024澳门资料免费大全海南自贸港调整“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监管政策
中新网海口2月5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人民政府5日对外公布新近修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进口车辆的资格门槛,明确了车辆、游艇营运标准和认定要求。
《管理办法》共6章54条,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共增加4条,主要对进口主体、登记注册使用与运营及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强化日常营运监管,严格处罚措施。
车辆方面,规定已取得有效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小微型客车租赁等相关经营许可或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企业,拥有不少于15辆营运车辆(均在本公司营运满3年以上)的,或承诺一次性进口不少于15辆“零关税”车辆的,可以进口“零关税”车辆。规定连续营运3年以上且拥有不少于15辆营运3年以上车辆的,或一次性进口10辆以上“零关税”车辆的,可再次进口“零关税”车辆。
根据《管理办法》,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的享惠主体应合规经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个监管年度营运天数不得少于50天,每3个月至少营运1次,且其年度营运里程(按照200公里/天折算)不得低于年度行驶里程的60%。
游艇方面,从事旅游业的企业,拥有自有游艇泊位或与码头经营人签订有效游艇泊位租赁协议的,可以进口“零关税”游艇。规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享惠主体每个营运年度运营天数不少于60天,其年营运收入不得低于年度平均营运收入基准,其营运收入与进出港报告次数相匹配。
船舶方面,明确从事水路运输的企业可以进口“零关税”船舶,同时放宽航次要求,将“零关税”进口船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1年)至少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1个航次,调整为“零关税”进口船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8年)至少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1个航次,进一步增强“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吸引力。
《管理办法》还强化对车、船、艇的监管,要求公安、交通部门建立“零关税”进口车辆定期核查机制。对“零关税”进口车辆和动力游艇违规出岛等十种严重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措施,规定被停止资格的企业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资格。(完)
记者10月31日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截至目前,本市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有驾车需求的人员已全员考取了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11月1日起,这些行业使用的合规电动三轮车将悬挂“京C”号牌上路行驶。市交管局特别提示,驾驶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法规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中国银行业协会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向商业银行发出倡议,包括取消商业汇票工本费、降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减免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费、对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实施成本定价方式和综合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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